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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药店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星期五, 04月 4th, 2008在北京电台采访中提到“目前网上药店存在一定程度的失控状态,相对混乱,您所了解的问题是什么?您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与电话采访内容基本一致,差别在于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 目前网上药店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甚至个人在网上售药 目前网上存在大量的非法网站,这些网站的经营者,没有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书,并且有的网站经营企业在现实中还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或是个人借助互联网进行售药,这些没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经营主体进入网上药店市场,必然不会和正规企业一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对整个市场秩序造成扰乱、对正规企业合法权益和经营环境造成损害。 2.虚假药品信息,夸大功效、蒙蔽消费者 非法网站发布的药品信息,因为没有与合法企业一样受到监管部门的约束,不用承担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及广告的相应责任,造成其对功效进行不实的宣传、夸大疗效,对求药心切的消费者进行诱导,直至做出购买决策。由于夸张宣传,造成消费者使用效果不理想进而影响其对网上购药可信性产生质疑,对网上药店发展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3.销售处方药 处方药国家已经明确规定处方药品不能通过网络销售,由于非法网站缺乏监管,所以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网上销售活动,甚至通过网上销售处方药品,这对消费者的用药带来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 个人认为网上药店市场出现以上诸多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
网上药店监管问题-北京电台采访录音
星期四, 04月 3rd, 2008应北京电台之邀,为《新闻2008》3月30日节目接受采访,主要探讨网上药店的监管问题和发展问题,其中录音内容不是很多,相关内容将在之后用博文形式发表。 本次采访录音大概从以下链接42分钟的《记者视线》栏目开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试听,也欢迎各位交流看法! http://audio.bjradio.com.cn/Play3.jspa?contentid=88976&clipnumber=1 作者:李宋伟 出处:电子商务page 原创文章,转载须保留文章内链接,并注明作者、出处!
药品交易服务B2B网站上线运营-医药电子商务发展新契机
星期五, 03月 28th, 2008今天由于北京电台记者连先生预约了采访,交流有关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重点是有关网上药店(药品交易服务B2C网站)的发展问题,对于医药电子商务的研究近期较少关注,为了采访中谈及数据的准确性,上了国家药监局网站查看相关资讯和核对数据,发现:在07年11月竟已有两家企业获得了药品交易服务B2B网站资格牌照,他们是郑州九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珍诚医药有限公司。 这两家公司的网站分别为: 郑州九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药品网(http://www.ypwang.com.cn/)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书号:豫B20070001,发证日期: 2007-11-15 杭州珍诚医药有限公司的珍诚医药网http://www.zc511.com 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书号:浙B20070001),发证日期:2007-11-22 可以看出郑州九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全国第一家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B2B资格证书的企业,这也填补了2007年6月首届“互联网药品信息与交易服务高峰论坛”时暂无企业获得药品交易服务B2B资格证书的缺陷,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14家企业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其中第三方平台5家,药品交易服务B2C网站(网上药店)7家,药品交易服务B2B网站 2家 ,他们分别是:
医药电子商务时代即将到来
星期一, 03月 10th, 2008由于医药行业的特殊性,医药电子商务也呈现出明显的行业特色,国家政策、地方法规的严格限制,造就了医药电子商务的行业特色和发展优势: 1.高门槛、高准入的政策限制,净化了市场环境,奠定了行业领头企业的优势地位; 2.严格准入,保障了市场主体素质,为开展深层次电子商务和合作,提供了可能也增强了行业的“可控性”; 3.标准化的医药类产品,与互联网具有高度适应性,医药电子商务发展前景十分明朗; 据艾瑞咨询研究监测,2007年阿里巴巴的总营收由2006年的13.6亿元增长65.4%,达到22.5亿元,占据收入市场份额也由2006年的51%上升至57.3%;而专注于外贸领域的环球资源也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以15.3%的市场份额位居第二;海虹医药作为医药行业的b2b电子商务平台占据了市场份额的第三位,如图:
网上药店大清洗,医药电子商务发展逐步规范化
星期三, 01月 16th, 2008近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网上药店大清洗,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医药电子商务行业逐步向规范化发展。这次清理活动中,门关闭了21家违法销售药品的网站,8家网站被立案查处,7家涉嫌触犯刑法的网站被移送公安机关。“好药房网”“康康减肥网”“必瘦站减肥中心”“尖锐湿疣病友互助家园”等10家已确认为违法的网站被曝光。 根据国家规定,网上发布药品信息、销售药品都必须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在我前段时间写以一篇文章:医药电子商务网站如何才能成为“合法良民”中就明确指出,要成为一家合法的医药电子商务网站(包括B2C药店)必须: 1.先必须是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三个月以上。 2. 连续三个月内没有任何违法记录。